中國人民銀行發布10月10日公告,決定創設“證券、基金、保險公司互換便利(Securities,Fund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wap Facility,簡稱SFISF)”,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、基金、保險公司以債券、股票ETF、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為抵押,從人民銀行換入國債、央行票據等高等級流動性資產。首期操作規模5000億元,視情可進一步擴大操作規模。即日起,接受符合條件的證券、基金、保險公司申報。
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9月底在國新辦發布會上首次透露將創設此工具。彼時他表示,國債、央行票據與市場機構手上持有的其他資產相比,在信用等級和流動性上是有很大差別的。很多機構手上有資產,但是在現在的情況下流動性比較差,通過與央行置換可以獲得比較高質量、高流動性的資產,將會大幅提升相關機構的資金獲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。通過這項工具所獲得的資金只能用于投資股票市場。
據觀察,中金公司、中信證券在央行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中。這標志著我國首個支持資本市場的貨幣政策工具落地。此類創新工具設計多個基礎設施,交易要素多、技術含量高,短期內推出對政策協同性和工作效率的要求高。
據接近央行人士介紹,互換便利期限不超過1年,到期后可申請展期;抵押品范圍未來可視情況擴大。這些操作上的靈活性均表明,工具未來將很有很大的發揮空間。據了解,央行將通過特定的一級交易商開展操作,通過觀察一級交易商名單,可能是中債信用增進公司。
此前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,SFISF將大幅提升機構的資金獲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。此舉可顯著增強相關機構獲取資金的便利性,且互換融資被限定于投資股票市場,有利于更好發揮證券、基金、保險公司的穩定市場作用。
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副會長徐忠近日撰文也表示,此次“互換便利”在實施過程中,沒有基礎貨幣投放,不存在“擴表”,并不是所謂的“央行下場入市”。從操作原理上來看,與美聯儲的定期證劵借貸便利(TSLF)類似,是通過“以券換券”的形式增強相關機構融資和投資能力,實現了流動性支持。金融管理部門會對相關機構的資質、條件作嚴格要求,并設置科學的抵押率。
SFISF不是直接給錢,不會擴大基礎貨幣規模。現行《人民銀行法》規定,央行不得直接向非銀金融機構提供貸款,SFISF采用的是“以券換券”的方式,既提高了非銀機構融資能力,又不是直接給非銀機構提供資金,不會投放基礎貨幣。
從國際比較看,類似SFISF的工具在國內外已有不少成功經驗。比如,美聯儲曾在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推出定期證券借貸便利(TSLF),允許一級交易商使用流動性較差的證券作為抵押,向美聯儲借入流動性較高的國債。人民銀行則是在2019年推出了央行票據互換(CBS)工具,允許一級交易商以銀行永續債從央行換入央票,改善了商業銀行永續債流動性,對幫助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起到了較好的效果。